最新司法解释利息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此利率部分的利息不予支持。
《解释》还规定:对于超过约定利率部分的利息,出借人已收取或收取后返还的,不予追究法律责任;未收取但已形成债权的,债务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对于约定利率低于年利率24%,但超过当地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上的部分,出借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利率不明的民间借贷合同,人民法院可根据当地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适当确定合理利息;对于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利率无效的民间借贷合同,人民法院可参照当地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解释》旨在规范民间借贷利息问题,保护民间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借款人应当合理借款,避免因高利贷蒙受损失。出借人应当合规放贷,不得收取过高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5〕18号)第16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利息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可按照下列规则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利率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利率计息;
约定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主张支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款期间没有约定利率,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可按照年利率6%计息。
对于延期支付利息的利息(复利),规定如下:
出借人主张支付复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利息的司法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于2021年7月26日发布,明确了处理借贷纠纷中利息问题的相关法律依据和操作规则。
《解释》规定,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此标准的利息部分无效。对于未约定利息的借贷,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对于逾期利息,《解释》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逾期利息,但不得超过未还本金同期贷款利率。对于未约定逾期利息的,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解释》还对复利计算、惩罚性利息、违法利息的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解释》的出台有利于规范借贷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