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有关网贷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网络借贷进行了明确规定,重点如下:
1. 借款上限
民法典规定,个人网贷借款余额不得超过20万元,且不得向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发放网贷。
2. 利率上限
网贷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上限。超过利率上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无需偿还。
3. 催收方式
网贷平台应采取文明合法的催收方式,不得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催收。借款人有权拒绝不当的催收。
4. 信息共享
网贷平台应将借款人的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征信系统,供其他金融机构查询。
5. 司法救济
借款人若认为网贷平台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特别提示:
网贷借款前应充分了解借款协议内容,谨慎借贷。
不要轻信高利贷诱惑,以免陷入债务危机。
如遇不法催收,可向公安机关或监管部门举报。
2021年,我国首部民法典正式施行,其中关于网络借贷(网贷)的规定备受关注。
民法典在第680条至688条对网贷合同作出了专章规定,以维护网贷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明确网贷合同的定义,即借款人通过网络平台向出借人借款,并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合同。
规定网贷平台的义务,包括对借款人资质进行审查、向借款人提供透明的信息披露,以及对出借人的本金进行管理和保障。
第三,限制网贷利率。民法典规定,借款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上限。对于超过利率上限的网贷合同,出借人无权请求借款人偿还超出部分的利息。
第四,强化对借款人的保护。民法典要求网贷平台对借款人进行风险提示,并明确禁止网贷平台向未成年人发放贷款。
第五,完善网贷纠纷解决机制。民法典规定,网贷纠纷可以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
总体而言,民法典关于网贷的规定,旨在规范网贷市场,保护网贷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贷行业的健康发展。
民法典有关网贷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网贷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借款人除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外,还应当具有还款能力。借款人应当根据自身的还款能力合理借款,不得过度借款。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出借人应当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合同或者收据等凭证。借款合同或者收据应当载明借款金额、利息、期限、还款方式等内容。
第一百七十条
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是,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一百七十一条
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出借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一百七十二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借款人可以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转让时应当征得对方的同意。
这些规定对维护网贷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借款人在进行网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评估自身的还款能力,理性借贷;
2. 选择正规的网贷平台,签订明确的借款合同;
3. 按时还款,避免产生逾期费用;
4. 遇有纠纷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