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利息股息所得税收规定
2019年起,个人利息股息所得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其中,利息所得计入"综合所得中的劳动报酬所得",股息所得计入"综合所得中的财产转让所得"。
税率:
利息所得:分类所得税税率:3%-30%
股息所得:先按照20%征收个人所得税,再予以免征。
免征额度:
利息所得:20,000元
股息所得:不设免征额
计算公式:
利息所得应纳税额=(利息所得-免征额)×适用税率
股息所得应纳税额=股息所得×20%
申报方式:
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报个人利息股息所得税:
网上申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网站,选择"综合所得税"模块申报。
电子申报:使用国税局提供的个人所得税电子申报软件申报。
办税服务厅申报:携带身份证件和相关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现场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对个人利息股息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金融机构代扣代缴不足的部分,个人需要自行补缴。
居民个人利息股息所得税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居民个人取得利息、股息所得,按照下列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1. 利息所得:居民个人取得金融机构或者其他金融组织支付的利息所得,按照本金数额乘以同期同类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乘以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 股息所得:居民个人取得上市公司分配的股息所得,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非上市公司的股息所得,按照股息所得额乘以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所得的扣缴义务人:
1. 利息所得扣缴义务人为支付利息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他金融组织。
2. 股息所得扣缴义务人为支付股息的企业。
扣缴义务人每月15日内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居民个人取得利息股息所得,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个人所得税。对于未如实申报或者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