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股息个人所得税税率
红利股息是公司向股东派发的利润分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红利股息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对红利股息所得征收20%比例税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持有股票时间超过一年的红利股息所得,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即税率为10%。
需要说明的是,红利股息所得税实行源泉扣除机制,由上市公司或其他分红主体在向股东发放红利股息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纳红利股息所得税 = 红利股息所得 × 应适用税率
举例:
假设小明持有某股票超过一年,收到的红利股息为10,000元,则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 = 10,000元 × 10% = 1,000元
注意事项:
1. 红利股息所得税的计算基础不包括分红时公司实际支付的所得税。
2. 如果股东持有股票不足一年,则红利股息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3. 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海外红利股息所得,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股息、利息和红利所得的计税依据如下:
股息所得
以现金或实物方式收取的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利,按照股息收入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
从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利,按照股息收入的10%计征个人所得税。
利息所得
银行存款利息、国债利息等,按照利息收入的5%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债券利息,按照利息收入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
红利所得
基金分红,按照分红收入的5%计征个人所得税。
信托分红,按照分红收入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
特殊情况
纳税人持有的国债利息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和基金分红所得,可以每年累计2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持有的年收入不超过20万元的非上市公司股息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 应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税所得额为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的应税收入。适用税率根据不同的所得类型和应税所得额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速算扣除数根据不同的应税所得额而有所不同。
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无需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是一种消费税,征收对象是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或进口。股息红利不是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也不属于进口行为,因此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个人所得的股息红利,需要按照相关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个人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征收对象是个人取得的收入,与增值税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