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民事调解书
当事人:
原告(债权人):张某
被告(债务人):李某
经原、被告双方申请,本院依法组成民事调解委员会,于2023年3月10日对本案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到场参加调解。
调解经过:
原告张某诉称,被告李某于2022年1月1日借款人民币10万元,约定于2023年1月1日偿还。但被告李某至今未按期还款,故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李某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逾期利息。
被告李某辩称,原告张某主张属实,但因被告李某近来生意亏损,无力偿还借款,请求法院酌情处理。
调解委员会经耐心调解,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 被告李某于2023年6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张某借款本金10万元;
2. 自2023年6月2日起,被告李某按月偿还原告张某利息,利率为年利率6%,利息每满月结付一次;
3. 若被告李某未按本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的,原告张某可凭本调解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调解结果:
原、被告双方对本调解书的条款无异议,一致表示自觉遵守。
本调解书一式两份,由原、被告各执一份。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委员会成员:
姓名:王某甲
姓名:王某乙
姓名:王某丙
2023年3月10日
如何撰写有利于原告的民间借贷调解书
一、明确当事人信息
准确填写原告、被告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事实陈述清晰准确
简要陈述借贷关系的形成、金额、期限、利息等关键事实。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确保事实表述准确无误。
三、调解内容合理合法
根据双方陈述和证据,合理确定借款本金、利息、应还款总额等内容。调解结果应符合法律规定,兼顾公平正义原则。
四、悔过书
如果被告承认借款事实,建议在调解书中附有被告的悔过书。悔过书应包括对借款事实的承认、还款意愿以及悔过承诺等,可以作为有利于原告的证据。
五、执行条款
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方式和违约责任。建议将调解书载明的还款义务与悔过书相结合,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
六、签名和盖章
调解书应由调解员、原告、被告三人签名。调解组织应加盖公章,以示正式有效。
七、其他有利条款
如果原告有证据证明借款用于非法目的或被告有逃匿、转移财产等行为,可在调解书中写明相关情况,为后续追偿提供依据。
通过以上步骤,原告可以撰写有利于自身的民间借贷调解书,保障合法权益,促进矛盾化解。
民间借贷纠纷法院调解书的效力
民间借贷纠纷法院调解书是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的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书具有与生效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书的效力具体体现为:
强制执行效力:调解书经当事人自愿履行后,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凭证效力:调解书载明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履行期限,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可作为债权凭证。
身份确认效力:对于调解书确认的债权人与债务人身份,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推翻。
证据效力:调解书作为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在后续诉讼中具有证据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纠纷法院调解书的效力仅限于当事人之间。对于不参与调解或未经法院认可的第三方,调解书不具有约束力。调解书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无效。
法院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实际情况,促成双方达成真实、合法的调解协议。调解书一经制作,当事人应严格履行协议内容,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