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原件被贷款银行拿走
在办理房屋贷款时,贷款银行要求借款人提供不动产登记证原件作为抵押物。这是因为抵押权是债权的担保,而不动产登记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通过持有不动产登记证原件,银行可以对房屋拥有优先受偿权,保证贷款的安全。
借款人抵押房屋后,不动产登记证原件会被贷款银行保管。在此期间,借款人无法对房屋进行买卖或抵押等处分行为。如果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有权处置抵押房屋以收回贷款。
在还清贷款后,贷款银行会将不动产登记证原件返还给借款人。借款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回登记证原件:
携带贷款结清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到银行办理取证手续;
委托他人代为取证,需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银行可能会留存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备查,在不影响借款人使用房屋的情况下。借款人在办理抵押手续前应与贷款银行沟通清楚,了解登记证原件的处理方式。
综上,不动产登记证原件被贷款银行拿走是房屋贷款抵押流程的正常步骤。借款人应配合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妥善保管贷款结清证明,以便还清贷款后及时取回不动产登记证原件。
不动产权证贷款后正本的保管
在办理不动产抵押贷款时,借款人通常需要抵押自己的不动产权证。贷款审批通过后,不动产权证会被银行暂时保管。那么,贷款正本是否需要借款人自行带走呢?
一般情况下,贷款正本由银行负责保管。这是因为不动产权证是产权的重要证明文件,银行保管可以确保其安全和完整,防止借款人擅自处置抵押物。同时,银行也会将抵押登记信息记录到不动产权证上,表明该房产已处于抵押状态。
贷款期间,借款人可以通过复印件或查询不动产信息系统的方式查阅不动产权证的相关信息。如果借款人需要使用不动产权证原件办理其他业务,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会根据具体情况,在核实借款人身份和贷款进度后,临时发放不动产权证原件。
贷款结清后,银行会将不动产权证原件连同解除抵押证明文件一并归还给借款人。此时,借款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不动产权证,避免丢失或损坏。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银行在贷款期间会将不动产权证原件交由专门的保管机构统一保管。这种情况下,借款人需要在办理贷款时与银行约定何时可以取回不动产权证原件。
不动产登记证原件会被贷款银行拿走吗?
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借款人需要向银行提供相关资料,其中包括不动产登记证。很多人会担心,银行会不会将登记证原件拿走。
一般情况下,银行并不会拿走不动产登记证原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证是登记机关对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后发放的凭证,具有证明不动产权属的效力。
因此,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对于不动产权属具有重要意义,借款人应当妥善保管。银行在审查抵押贷款申请时,会要求借款人出示不动产登记证原件,但通常只是查阅并复印留存,不会将其拿走。
需要注意的是,个别银行可能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在贷款期限内,借款人应当将不动产登记证原件交由银行保管。这是为了确保银行在万一借款人违约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因此,在办理贷款之前,借款人应仔细阅读贷款合同,了解银行对于不动产登记证保管的要求,并在贷款期限内妥善保管好登记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