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退休人员购房贷款
北京规定,退休人员购买住宅可以申请住房抵押贷款。具体政策如下:
贷款条件:
具有北京户口或有稳定住所;
贷款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拥有稳定收入来源,可以偿还贷款;
自筹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宅价值的70%;
对于年满60周岁以上、具有北京户口的退休人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80%。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80年。
注意事项:
退休人员申请贷款时,需提供退休证、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
贷款利息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退休人员还贷期间去世的,贷款余额由其继承人承担,继承人无力偿还时,由抵押住宅变现偿还。
北京在职职工退休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但不能申请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贷款额度 = 退休人员公积金账户余额 + 退休人员每月公积金缴存额 × (贷款年限 - 已缴存年限)
贷款条件:
退休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具有北京户口或长期居住证
有稳定的退休收入
公积金账户连续缴存满5年
贷款用途为购买北京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
满足贷款机构的其他要求
贷款年限:
退休人员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0年,但贷款期限不能超过退休年龄与65周岁的差额
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贷款期限及贷款方式确定,一般低于商业贷款利率
注意事项:
退休人员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退休证、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退休人员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时间一般较长,需要提前做好准备。
退休人员公积金贷款到期后,需要及时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