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贷款买房政策规定
根据北京住建委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针对离婚家庭贷款买房,北京实行以下政策:
1. 房产认定
离婚后购买的房屋,原则上按首套房认定,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双方离婚满3年以上;
离婚前无住房贷款或已结清;
离婚后未再购置住房。
2. 贷款首付比例
离婚前拥有住房且贷款已结清的,首付比例为35%;
离婚前无住房或贷款未结清的,首付比例为40%。
3. 贷款年限
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已还房贷的年数,可以从申请离婚贷款的贷款年限中扣除。
4. 其他要求
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归属;
贷款时需提交离婚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以上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
具体贷款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
离婚贷款买房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北京离婚贷款买房政策最新
根据北京市最新的住房贷款政策,离婚人士购买房屋时,可采用以下规定:
首付比例
非京籍离异人士:首付比例为50%
京籍离异人士(离异前为无房家庭):首付比例为35%
京籍离异人士(离异前为有房家庭):首付比例为50%
贷款年限
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
贷款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70年
其他条件
离婚协议中明确房产归属
离异前无未还清房贷
收入情况符合银行贷款要求
特殊情况
对于离异后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政策有所调整:
若未成年子女随一方生活,则该方可参照京籍离异人士无房家庭首付比例为35%购房
若未成年子女随双方共同生活,则双方均可享受京籍离异人士无房家庭首付比例为35%购房的优惠政策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3年1月1日起申请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如有变动,请以北京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规定为准。
北京离婚一年内买房政策
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3〕3号),离婚一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以下政策:
一、认定购房资格
离婚一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离婚证;
2. 结婚证;
3. 购房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4. 购房人及配偶的征信报告。
二、购房首付比例
离婚一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
三、限购套数
离婚一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限购一套住房。
四、其他规定
1. 离婚一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对所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2. 离婚一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提供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的证明材料。
此政策旨在稳定北京市房地产市场,遏制投机炒作,保障刚需购房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