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第二套房商业贷款政策
根据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相关政策,南通市购买第二套房申请商业贷款的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付比例:
贷款人购买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利率:
第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至30%。
贷款年限:
第二套房商业贷款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5年。
申请条件:
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还款能力,信用记录良好。
借款人名下没有其他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借款人已取得房屋买卖合同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
其他要求:
借款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收入证明等材料。
借款人需支付贷款审批费、评估费等相关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政策仅供参考,具体以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借款人在申请贷款前应向相关银行详细咨询了解具体的贷款政策和要求。
南通第二套房商业贷款政策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调控要求,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现对南通市内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商业贷款政策做出如下规定:
一、个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首付比例不低于50%;
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
三、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上浮动至多30%的浮动利率;
四、个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在申请贷款时已结清第一套房贷且无其他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可适当下浮,具体由贷款银行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
五、个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已结清第一套房贷但仍有其他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上浮动至多50%的浮动利率;
六、个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同时出售原有住房,在办理贷款时出具购房合同且成交价已支付的,首付比例可适当下浮,具体由贷款银行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
七、个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已全款结清原有住房且无其他未结清的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可适当下浮,具体由贷款银行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
以上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