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
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两个部分组成:
贷款基准额度
普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x12x100
缴存额较高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x12x120
配偶公积金账户贷款额度
未婚职工:无
已婚职工: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x50%
总贷款额度
总贷款额度为以上两部分的和,但不能超过以下限额:
首套房:前60个月按贷款基准额度计算,后按总额度计算
二套房:按总额度计算
贷款期限
最短5年,最长30年
60周岁以下职工:贷款期限+职工年龄≤65岁
60周岁以上职工:贷款期限≤10年
贷款利率
首套房:不高于LPR
二套房:不高于LPR+60BP
其他规定
最低还款额:公积金月缴存额x2倍
贷款期间,职工需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
贷款结清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恢复正常
注:以上额度和规定如有调整,请以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
天津公积金贷款上限(个人 2020)
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20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如下:
首次购房:单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第二次及以上购房:单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注意:
以上限额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实际贷款额度还需根据借款人家庭收入、还贷能力等因素确定。
贷款额度以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基础,一般不超过账户余额的80%。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最短为5年。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具有天津市户籍或在天津市稳定就业的非天津市户籍人员。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首次购房,原有住房按规定已结清所有贷款,且出售时间满5年以上。
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 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
2. 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3. 到指定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4. 银行审批贷款。
5. 签订贷款合同。
6. 办理抵押登记。
7. 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