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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天津公积金贷款上限 个人 2020)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刘梓豪 上传提供

发布:2025-03-29 评论 纠错/删除



1、天津市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

天津市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

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两个部分组成:

贷款基准额度

普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x12x100

缴存额较高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x12x120

配偶公积金账户贷款额度

未婚职工:无

已婚职工: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x50%

总贷款额度

总贷款额度为以上两部分的和,但不能超过以下限额:

首套房:前60个月按贷款基准额度计算,后按总额度计算

二套房:按总额度计算

贷款期限

最短5年,最长30年

60周岁以下职工:贷款期限+职工年龄≤65岁

60周岁以上职工:贷款期限≤10年

贷款利率

首套房:不高于LPR

二套房:不高于LPR+60BP

其他规定

最低还款额:公积金月缴存额x2倍

贷款期间,职工需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

贷款结清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恢复正常

注:以上额度和规定如有调整,请以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

2、天津公积金贷款上限 个人 2020

天津公积金贷款上限(个人 2020)

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20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如下:

首次购房:单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第二次及以上购房:单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注意:

以上限额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实际贷款额度还需根据借款人家庭收入、还贷能力等因素确定。

贷款额度以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基础,一般不超过账户余额的80%。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最短为5年。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具有天津市户籍或在天津市稳定就业的非天津市户籍人员。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首次购房,原有住房按规定已结清所有贷款,且出售时间满5年以上。

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 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

2. 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3. 到指定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4. 银行审批贷款。

5. 签订贷款合同。

6. 办理抵押登记。

7. 放款。

3、天津市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4、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可以贷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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