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范了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管理,保障公积金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办法》明确了贷款的申请条件、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贷款申请人须符合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且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人家庭购买住房的70%,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金、等额本息、等本等息三种方式。
《办法》还对贷款的审批、发放、使用和管理等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贷款审批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贷款发放前,申请人须办理抵押登记和保险手续。贷款使用必须专项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住房,不得挪作他用。还款实行按月扣缴的方式,贷款人须按时足额还款,避免逾期。
《办法》的出台,规范了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保障了公积金贷款的顺利发放和使用,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为广大缴存职工购房提供了有力支持。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2023年)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对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完善,主要有以下亮点:
1. 提取额度提高
办法提高了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用于支付首付。
2. 贷款期限延长
办法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30年。这将为职工提供更充裕的时间还贷,减轻还贷压力。
3. 贷款利率优化
办法优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与贷款期限 挂钩,贷款期限越长,利率越低。
4. 贷款额度适当放宽
办法适当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家庭年收入较高的,可申请较高的贷款额度,满足购房需求。
5. 流程更加简化
办法简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职工只需通过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即可办理贷款申请等事项,方便快捷。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2023年)的实施,将进一步支持和鼓励职工购房安居,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稳定发展。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本实施细则根据《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对《办法》中有关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方式、贷款申请、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款使用、贷款管理、贷款结清和提前还款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第二章 贷款对象
符合《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赣州市城镇户籍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章 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自申请贷款之日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三)有稳定的还款能力;
(四)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所购买的住房符合《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第四章 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的80%。
第五章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第六章 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第七章 贷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采取组合贷款方式。
第八章 贷款申请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贷款申请表;
(二)身份证、户口簿;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对账单;
(四)购房合同或协议;
(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章 贷款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贷款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第十章 贷款发放
贷款审批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十一章 贷款使用
借款人应当将贷款用于购买所购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章 贷款管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第十三章 贷款结清和提前还款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十四章 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最新
一、贷款用途
用于支付在本市购买、建造新建住房、二手住房(仅限赣州户口且属首套住房)的购房款、建造费。
二、贷款额度
第一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
三、贷款利率
第一套住房:5年期及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3.45%;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95%。
第二套住房:5年期及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4.85%;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5.35%。
四、申请条件
赣州市户籍或已在赣州市工作满一年且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人员。
在本市有固定住所或稳定就业。
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具备按时偿还贷款能力。
五、贷款流程
1. 申请人向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 贷款银行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初审。
3. 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贷款银行复核。
4. 贷款银行审查合格后,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
5. 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六、其他规定
借款人需购买住房保险。
借款人逾期还款,贷款银行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罚息。
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