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借款利息收入计入科目
收到借款利息收入时,应根据借款性质的不同,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
1. 收到经营性借款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利息收入
2. 收到非经营性借款利息收入
借:其他应收款/投资收益
贷:利息收入
3. 收到应收票据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利息收入/应收票据贴现
4. 收到短期投资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利息收入/短期投资收益
注意事项:
利息收入应按照其应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收到的利息收入,如果存在利息税,应同时计提利息税支出。
对于非正常利息收入(如逾期利息、罚息),应单独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并及时跟进其收回情况。
收到的借款利息收入账务处理
借款方收到借款利息收入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或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1. 借:现金
如果借款方直接收取现金利息,则借记 "现金" 科目。
2. 借:应收利息
如果借款方尚未收到利息,但已确认收入,则借记 "应收利息" 科目。在收到利息时,将 "应收利息" 转入 "现金" 科目。
3. 贷: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反映借款方从借款中获得的收益。贷记 "利息收入" 科目,记录利息收入的增加。
举例:
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向银行借款 100 万元,年利率为 5%。2024 年 3 月 1 日,该公司收到该笔借款的利息 50,000 元。
会计分录:
借:现金 50,000 元
贷:利息收入 50,000 元
通过上述会计分录,该公司将收到的利息收入记入利息收入科目,真实反映借款业务带来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