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计算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是指在特定时间点,个人尚未偿还的住房贷款总额。计算 2018 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收集贷款信息:获取所有未结清住房贷款的信息,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日期和还款计划。
2. 计算应付利息:使用公式「利息 = 本金 利率 时间(月/12 个月)」计算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应付利息。
3. 计算已还本金:使用公式「已还本金 = 还款金额 - 利息」计算每期还款中已还的本金。
4. 求和已还本金:将所有还款期中的已还本金加总,得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的累计已还本金。
5. 计算剩余贷款余额:从贷款金额中减去累计已还本金,得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举例:
张先生于 2015 年 1 月 1 日获得一笔 100 万元的住房贷款,利率为 5%,每月还款 5,500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张先生已按时还款 48 期。
应付利息 = 5% (48/12)= 200000 元
已还本金 = 48 5500 - 200000 = 144000 元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 - 144000 = 856000 元
因此,张先生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 856,000 元。
2018 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计算方法
中国人民银行会定期公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数据。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2018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 28.68 万亿元。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截止至指定日期所有未偿还的人民币和外币个人住房贷款本金总和
具体而言,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包括: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买商品房、自建房、翻建大修住房等住房用途的贷款。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发放的贷款。
不包括: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指个人以其拥有的住房做抵押,取得贷款并用于消费等非住房用途的贷款。
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从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的资金,不计入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需要指出的是,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是一个存量指标,反映的是截止到特定日期的尚未偿还的贷款本金总量。它与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和个人住房贷款新增额等指标不同,后者反映的是一段时间内的贷款发放和新增情况。
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计算方式
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初贷款余额 + 本年度贷款发生额 - 本年度还款额 = 年末贷款余额
年初贷款余额:指2017年12月31日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本年度贷款发生额:指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金额。
本年度还款额:指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本金和利息之和。
举例:
如果2017年12月31日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50万元,2018年新增贷款发放额为20万元,全年还款本息共计15万元,则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
50万元 + 20万元 - 15万元 = 55万元
注意事项:
1. 本计算方式仅适用于个人住房贷款,不包括商业贷款或其他类型的贷款。
2. 贷款余额的计算应以贷款机构的记录为准。
3. 贷款余额的计算结果可用于评估个人住房贷款的偿还进度和负债水平。
2018年房贷贷款基准利率:
4.9%
此利率适用于首次购买个人自住普通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贷款利率可能因借款人信用状况、贷款期限、贷款类型等因素而有所变化。各银行可能会根据自身风控政策和市场情况调整实际贷款利率。
借款人可以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咨询具体贷款利率,并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和还贷能力选择合适的贷款产品。同时,也要注意了解贷款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和费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2018年房贷贷款基准利率相较于2017年有所下降,这对于满足居民购房需求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