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金融监管当局下发了《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进行了调整。
《通知》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对逾期贷款的利息计算方式如下:
逾期不超过30天的贷款,按原贷款利率加收每日万分之二的利息;
逾期超过30天但不超过90天的贷款,按原贷款利率加收每日万分之三的利息;
逾期超过90天的贷款,按原贷款利率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
《通知》还规定,对于长期逾期且无法收贷的贷款,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原贷款利率加收每日最高万分之十的利息。
《通知》强调,金融机构在计收逾期贷款利息时,不得收取复利,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额外费用。
《通知》的出台旨在规范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计收行为,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如下:
1. 近期到期未还贷款利息:按逾期本金乘以最近一段时间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加收罚息(现行罚息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3倍);
2. 到期应付已还本金逾期贷款利息:按逾期本金乘以逾期天数的日利率计算,日利率为最近一段时间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除以360;
3. 到期应付未还本金逾期贷款利息:按逾期本金乘以逾期天数的日利率计算,日利率为最近一段时间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乘以1.5倍再除以360。
逾期的贷款基准利率是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的贷款基准利率。
例如:某企业有一笔1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为5%。该贷款已逾期30天。则该企业应支付的逾期贷款利息计算如下:
逾期利息 = 逾期本金 × 逾期天数 × 日利率
日利率 = 基准利率 × 1.3(已还本金)或1.5(未还本金)/ 360
基准利率 = 5%
逾期天数 = 30天
对于已还本金的逾期贷款利息:
逾期利息 = 100万元 × 30天 × 5% × 1.3 / 360 = 547.95元
对于未还本金的逾期贷款利息:
逾期利息 = 100万元 × 30天 × 5% × 1.5 / 360 = 632.87元
因此,该企业应支付的逾期贷款利息总额为547.95元+632.87元=1180.82元。
国家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率标准最新文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行国家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率标准为:
贷款还款逾期不超过30天(含),金融机构按贷款合同载明的利率加收30%至50%的利息;
贷款还款逾期超过30天,金融机构按贷款合同载明的利率加收50%至100%的利息。
《办法》还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在借款人逾期还款后及时发出逾期催收通知,并按照规定计收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从逾期还款之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借款人,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减免逾期利息。但减免的逾期利息不得超过逾期利息总额的50%。
《办法》的实施旨在规范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管理,维护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金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规范逾期贷款利率计收行为,保障借款人知情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