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基本户利息收入会计分录
银行基本户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在银行活期存款或活期结算账户中存放资金获得的利息。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贷: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月底时)
贷:银行存款(基本户)(利息收入转入利息应收账款)
月底结账时,应根据银行对账单或利息清单,将当月利息收入转入利息应收账款科目。
注意事项:
利息收入一般按日计算,日息按万分之五计算。
银行基本户利息收入不属于营业收入,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或利息收入科目。
银行基本户利息收入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
企业应定期核对银行对账单,确保利息收入准确无误。
银行基本户利息收入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贷:利息收入
银行基本户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存放在银行基本户中,银行支付给企业的利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该收入应记入"利息收入"科目。同时,应将利息收入从银行存款(基本户)科目中转出,反映资金的实际变动情况。
具体分录示例:
企业在 2023 年 3 月 10 日从银行基本户中收到利息收入 5,000 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5,000 元
贷:利息收入5,000 元
该分录将 5,000 元利息收入记入"利息收入"科目,同时减少银行基本户存款余额 5,000 元。
银行基本户利息收入会计分录
当企业银行基本户账户有利息收入时,会计分录应如下填写:
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贷:其他收益
具体金额根据银行出具的利息对账单计算。
示例:
银行基本户账户收到利息收入 1000 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000
贷:其他收益 1000
说明: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用于记录银行基本户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其他收益:用于记录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罚息收入等。
注意事项:
利息收入应在实际到账日计入账簿。
利息收入属于应纳税收入,企业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