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未结清房产证加名手续和费用
当房屋贷款尚未还清时,若要将其他人加到房产证上,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 提交申请
与贷款银行联系,提交加名申请表。
提供双方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等相关资料。
2. 评估资格
贷款银行评估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
评估房屋的价值和抵押情况。
3. 签订补充协议
如果评估合格,贷款银行与原贷款人、加名人签订补充协议。
协议中约定加名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还款责任分配。
4. 办理变更登记
携带补充协议、房产证、身份证等资料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
领取新的房产证,包含所有权人的姓名。
费用:
贷款银行加名费:一般为贷款金额的千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房管局登记费:因地区不同而异,一般在几百元以内。
评估费:由评估公司收取,根据房屋价值而定。
注意事项:
加名后,新旧所有权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加名后,房屋价值也归所有权人共同所有。
如果房屋已抵押给第三方,则需提前征得第三方的同意。
房产证加名字手续费
在房贷尚未还清的情况下,在房产证上增加共有人的姓名,需要支付以下手续费:
1. 印花税:按房产评估值征收,一般为评估值的万分之五。
2. 登记费:各地标准不同,通常在几百元至一千多元不等。
3. 契税:如果房产证上原有的共有权人与新加入的共有权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则无需缴纳契税;否则,需缴纳评估值一定比例的契税。
4. 公证费:若双方当事人需对增名协议进行公证,则需缴纳公证费,费用根据公证事项和标的金额而定。
5. 抵押登记费:若房产已抵押,则在房产证上新增共有权人时,需缴纳抵押登记费。该费用一般为评估值的万分之一。
注意事项:
具体手续费金额根据各地规定和实际情况而异。
在办理加名手续前,建议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相关部门,了解最新规定和所需材料。
办理过程中需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谨防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