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对象
具有桂林市常住户籍或稳定住所的劳动者
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连续12个月且正常缴纳
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符合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首套房贷款额度:单职工家庭最高30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60万元
二套房贷款额度:最低20万元,最高40万元
贷款利率
根据借款人缴存时间和贷款额度确定,目前为3.25%-3.75%
贷款期限
最长为30年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
等额本金还款
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还款方式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贷款申请
2. 单位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审核
3. 单位将申请材料上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申请材料
5.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
注意事项
贷款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收入证明等材料
贷款额度和期限根据申请人的资质和还款能力确定
贷款申请人需按时足额还款,否则将影响个人征信
桂林公积金贷款额度及申请流程
桂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情况、还款能力、贷款利率等。一般情况下,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80%。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 =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 贷款成数
贷款利率:
桂林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目前,桂林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下:
一年以上至五年(含五年)贷款:2.75%
五年以上贷款:3.25%
申请流程:
1. 借款人需向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资料。
2. 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征信查询、收入核实等。
3. 审核通过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 银行放款给借款人,用于支付购房款。
注意事项:
借款人必须具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借款人需要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定年限,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受贷款成数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限制。
贷款期限最高可达 30 年。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为支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完善和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贷款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在桂林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具备还款能力;
3、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4、拟购买的住房为自住住房,不得用于出租或其他营利性活动。
第二条 贷款额度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职工及其配偶家庭住房公积金余额。
第三条 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第四条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第五条 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第六条 贷款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抵押担保,抵押物为职工拟购买的住房。
第七条 贷款程序
1、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贷款申请并受理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
3、贷款申请人提供贷款所需材料;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贷款材料并审批贷款;
5、贷款申请人与放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放款银行发放贷款。
第八条 其他规定
1、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及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告住房购买情况;
2、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在贷款期限内不得转让或出租;
3、职工违反本规定或借款合同约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