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房屋后公积金贷款是否仍算第一套
公积金贷款是购房者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来贷款买房的优惠贷款。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通常低于商业贷款,因此备受购房者青睐。
那么,当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房产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如何判断是否仍算第一套呢?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出售上一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并且已结清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仍算第一套。
也就是说,只要之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已经出售,并且贷款已还清,就不影响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首套房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售上一套房产后,没有结清公积金贷款,或者办理了贷款转接手续,那么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将不再算第一套。
因此,如果购房者出售了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并且已经结清贷款,就可以重新使用公积金贷款来购买第二套房产,仍然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利率。
公积金贷款房卖掉后再用公积金买房的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购房后,如将房屋出售,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额度需要重新计算。
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 = 职工本人公积金余额 + 配偶公积金余额(如有)× 贷款成数
贷款成数:
首套房:最高70%
二套房:最高50%
其他需注意的事项:
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需间隔一定时间,一般为1年。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账户必须状态正常,且无逾期缴纳记录。
公积金贷款余额必须已全部结清。
再次贷款时,房屋价值与贷款额度的差额需要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
例如:
职工张某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住房,已结清贷款。现因家庭需求,张某将其房屋出售,并打算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新房。
张某公积金余额:20万元
配偶公积金余额:15万元
贷款成数:首套房70%
则张某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为:
贷款额度 = 20万元 + 15万元 × 70% = 24.5万元
公积金贷款房屋出售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一种住房贷款,由国家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资金来源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自住房屋。
房屋出售后,原有的公积金贷款必须结清。如果职工再次购买房屋,是否还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职工名下无其他住房;
出售原有公积金贷款房屋满一定年限(通常为2年);
符合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包括收入、信用记录等。
各地公积金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因此,职工在出售公积金贷款房屋后,需要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具体规定和办理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额度有限。职工出售原有公积金贷款房屋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能会受到影响,无法满足购房需求。
因此,职工在出售公积金贷款房屋之前,应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和购房需求,合理安排住房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