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在增值税核算中,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采购货物、服务或无形资产时,所支付的增值税。其会计处理如下:
进项税额借方还是贷方?
进项税额在会计科目中属于“应交税费”下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根据借贷记账法,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
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贷方
当企业采购货物、服务或无形资产时,应将进项税额记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贷方。
原因:
进项税额是企业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因此,当进项税额增加时,意味着企业应缴纳税款的增加,属于负债的增加,应记入贷方。
例:
某企业采购了100,000元(含税)的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进项税额为13,000元。
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100,000
贷: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
贷:应付账款 113,000
进项税额抵扣
企业在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可将前期已支付的进项税额在当期的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进项税额抵扣后,应将抵扣金额记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借方。
原因:
进项税额抵扣后,意味着企业应缴纳税款的减少,属于负债的减少,应记入借方。
小结
进项税额在会计科目中属于贷方,表示负债的增加。当企业采购货物、服务或无形资产时,应将进项税额记入贷方。当企业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时,应将抵扣金额记入借方。
进项税额通常记在借方。
根据会计原则中的匹配原则,当企业发生应纳税额时,会将进项税额记入借方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表示企业对税务机关负有纳税的义务。
在后续的增值税申报和缴纳过程中,企业会将借方记录的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进行抵扣,若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企业即可获得增值税退税。
相反,如果进项税额小于销项税额,企业需要补缴增值税。此时,增值税的补缴金额将记入贷方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因此,进项税额通常记在借方,表示企业对税务机关的应纳税义务,而在抵扣或缴纳增值税时,则会通过借贷双方的变化进行调整。
进项税额的会计分录方向取决于增值税处理方法的不同。
按实际收付法记账: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贷方)
贷:应付账款或现金
在这种方法下,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金账户,表明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按应交应付法记账: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贷方)
贷:应付增值税(借方)
在这种方法下,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金账户,但同时在应付增值税账户中也有相应的记录。这表明企业既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也需要向供应商支付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可自行选择按实际收付法或应交应付法记账。选择不同的方法会影响进项税额的会计分录方向。
借方或贷方:
按实际收付法:贷方
按应交应付法:贷方(同时借方应付增值税)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增值税处理方法,并按照对应的分录方向进行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