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案件执行时,是否可以主张迟延履行利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因开发商违约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开发商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购房人已支付的购房款本金及利息返还购房人。”
该规定明确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开发商应当支付购房人迟延履行利息。对于其他类型的调解案件,是否可以主张迟延履行利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在实践中,如果调解协议没有约定迟延履行利息,当事人一般不能主张迟延履行利息。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酌情判令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利息。例如,在债务人故意拖延履行、情节恶劣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判令债务人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调解案件执行时是否可以主张迟延履行利息,需要结合调解协议的约定、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案情综合判定。在没有约定或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判令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调解书申请执行可否主张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当调解书内容已明确债务人应支付债权人本金及利息,且未对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有特殊约定时,债权人在申请执行调解书时,可以主张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此规定适用于包括调解书在内的各种裁判文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条规定:“申请执行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调解书和其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中,对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未作明确约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的规定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逾期,按照催告期后利率或者不低于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因此,债权人在申请执行调解书时,如果调解书中未对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有特别约定,可以按照民法典第560条的规定计算迟延履行利息,并向法院申请执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调解案件执行时能否主张迟延履行利息
调解案件执行时能否主张迟延履行利息,需区分两种情况:
一、调解协议载明迟延履行利息条款
如调解协议明确约定迟延履行利息条款,则当事人可直接依据调解协议主张迟延履行利息。人民法院在执行该调解协议时,应依法支持并计算迟延履行利息。
二、调解协议未载明迟延履行利息条款
若调解协议未载明迟延履行利息条款,则当事人不能直接主张迟延履行利息。但依法,当事人仍享有主张迟延履行损害赔偿的权利。迟延履行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为:
合同标的物为金钱的,按照逾期付款的金额乘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合同标的物为非金钱的,按照迟延履行期间的迟延损害金计算。
综上,当事人在调解案件执行时能否主张迟延履行利息,取决于调解协议的约定。若调解协议明确约定迟延履行利息条款,当事人可直接主张利息;若未约定,则当事人可主张迟延履行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