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营业收入借方贷方
利润表中,营业收入是反映企业经营活动中获得的收入总额,是企业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在借贷记账法中,营业收入的记账规则如下:
借方:
贷方增加(增加收入)
贷方:
借方增加(减少收入)
常见业务:
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借记营业收入,贷记应收账款/现金
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借记营业收入,贷记应收账款/现金
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借记营业收入,贷记应收租赁费
收取利息收入:借记营业收入,贷记应收利息
注意事项:
营业收入只记录已实现收入,即已完成交易、企业具备控制权的收入。
营业收入应按照收入发生的时间点进行确认。
营业收入应与相应的成本费用相匹配,以正确反映企业盈利情况。
实例:
某企业销售商品,取得收入100,000元。该笔收入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收入 10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0
营业收入的借方和贷方记账规则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些规则,有助于企业准确记录财务信息,反映经营业绩。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出现借方和贷方的原因在于会计分录的不同。
借方贷方反映了业务产生的财务影响。当企业进行销售活动时,主营业务收入增加,记入借方;同时,应收账款或现金收入增加,记入贷方。
借方记录的收入反映了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而获得的经济利益。贷方记录的应收账款或现金收入表示企业拥有了这些资产。
另一方面,当企业退货或提供折扣时,主营业务收入会减少。此时,记入贷方;同时,应收账款或现金减少,记入借方。
通过借方和贷方的双重记录,利润表可以全面反映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减情况。总收入为借方余额与贷方余额的差额,反映了企业在特定期间内从主营业务中获得的净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