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利息回单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利息收入
分录说明:
借方科目:现金
当企业收到利息时,企业现金或银行存款增加,因此借记现金科目。
贷方科目: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企业从利息中获得的收入,因此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示例:
企业收到一笔 100 元的利息,则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100 元
贷:利息收入 100 元
注意:
如果利息已计提但尚未收到,则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如果利息已收到但尚未计提,则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收入
贷:递延利息收入
收到利息回单的会计分录处理
当企业收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利息回单时,会计分录应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
将收到的利息金额贷记到银行存款科目,反映企业现金增加。
贷:利息收入
将收到的利息金额贷记到利息收入科目,反映企业收入增加。
分录范例:
收到银行汇入利息 1,000 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00 元
贷:利息收入 1,000 元
注意事项:
利息收入科目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设置不同的明细科目,例如定期存款利息、活期存款利息等。
如果企业收到的是免税利息,则分录中不涉及税费科目。
如果企业收到的利息与回单金额不符,应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调整。
当收到利息回单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
(增加应收利息的金额)
贷:利息收入
(增加利息收入的金额)
此分录记录了已赚取但尚未收取的利息收入。利息收入科目通常是收入科目,显示在损益表中。
举例:
假设收到一份回单,显示收到银行存款账户利息 100 元。
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 100
贷:利息收入 100
这笔分录将增加应收利息金额 100 元,并增加利息收入金额 100 元。这表明公司已赚取 100 元利息收入,但尚未收取。
在后续期间,当利息实际收取时,将通过以下分录记录:
借:现金
(增加现金的金额)
贷:应收利息
(减少应收利息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