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中,借款人所购住房可免于评估的情况包括:
借款人已全额支付购房款:即借款人已向卖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不需通过贷款方式获得资金。
借款人已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借款人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且贷款额度已覆盖购房款,则银行可以免于对住房进行评估。
银行认可的二手房市场参考价:一些银行会制定二手房市场参考价,如果借款人所购二手房符合该参考价,则银行可以免于评估。
合作评估机构评估:银行与部分评估机构合作,对符合特定条件的二手房免于评估,例如房龄较短、房贷记录良好等。
房地产经纪机构担保:如果借款人通过有资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购买二手住房,且经纪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了担保,银行可以免于评估。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免评估的条件和要求可能因不同的银行而异。借款人在申请二手住房贷款前,应咨询相关银行了解详细规定。
自然人 A 无法作为二手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原因如下:
1. 无住房拥有资格:二手个人住房贷款仅适用于购买过二手住房的个人。而自然人 A 从未购买过住房,不具备二手住房的所有权,因此不符合申请资格。
2. 银行信用评估:银行在审批个人住房贷款时,会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自然人 A 没有住房贷款的还款记录,无法证明其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这会影响其贷款申请的通过率。
3. 担保和抵押:二手个人住房贷款通常需要提供担保和抵押。自然人 A 未曾购买过住房,没有可抵押的房产,无法为贷款提供足够的抵押物和担保。
4. 政策限制:根据相关规定,二手个人住房贷款仅限于购买过二手住房的个人申请。自然人 A 不符合这一政策要求,因此无法作为借款申请人。
由于自然人 A 未购买过住房、缺乏住房拥有资格、没有住房贷款还款记录、无法提供担保和抵押,且不符合政策要求,因此无法作为二手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申请人。
境外人士不可作为二手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人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境外人士不能作为二手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这是由于以下原因:
身份限制:
境外人士不具备中国国籍或户籍,不符合二手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资格。
资金监管困难:
境外人士在境外取得的收入和资产难以在中国境内监管,银行无法有效控制贷款风险。
外汇管制:
中国的外汇管制政策限制了境外人士向中国境内汇入大额资金,这会影响贷款的发放和还款。
信用评级问题:
境外人士在中国没有信用记录,银行无法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增加了贷款的风险。
其他考虑:
考虑到语言障碍、文化差异等因素,二手个人住房贷款的办理流程对于境外人士来说可能具有挑战性。
境外人士在境外的资产和收入可能会受到所在国法律的约束,影响其在中国的贷款资格。
因此,出于风险控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原因,境外人士通常不得作为二手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