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个人共同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但其中一人不再希望拥有该房产时,需要处理以下事宜:
协商和解
两人应协商沟通,尝试达成共识。可以考虑以下方案:
出售房产,平分收益;
一方以市场价向另一方购买房产份额;
将房产转让给其他亲属或朋友。
过户手续
若协商达成共识,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出售房产:办理买卖合同、过户手续及抵押贷款解除;
购买份额:办理买卖合同、过户手续及抵押贷款变更;
转让房产:办理赠与公证或买卖合同、过户手续及抵押贷款转移。
贷款处理
在房产过户之前,需要处理原有的公积金贷款。
出售房产:将贷款结清或转移到新房产;
购买份额或转让房产:与贷款机构协商,办理贷款变更或解除手续。
税费和费用
涉及房产过户和贷款变更可能产生一定的税费和费用,包括:
房产交易税;
公证费;
贷款手续费;
抵押贷款解除或变更费用。
注意事项
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性,需符合相关规定;
涉及房屋交易和贷款变更,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协商和解应以和平理性为主,避免出现纠纷。
两人还贷,一方公积金账户能不用完吗?
当夫妻或两人共同买房还贷时,一方拥有公积金账户,另一方没有。此时,使用公积金进行还贷可以节省利息支出,减轻还贷压力。但是,一方的公积金账户是否可以不用完?
根据相关规定,在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下,一方的公积金账户可以不用完,但存在以下情况:
双方均为首次购房:如果双方都是首次购房,那么一方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全部贷款,剩余部分可以由另一方使用商业贷款或其他方式偿还。
一方非首次购房:如果有一方不是首次购房,那么其公积金账户只能用于偿还新购房屋的贷款。
双方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同:如果双方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同,那么余额较少的账户可以在余额用完后停止使用,余额较多的账户可以继续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而另一方没有公积金,那么将该账户的余额全部用于还贷可以最大程度节省利息支出。但是,如果双方都有公积金账户,建议根据各自的还款能力和经济情况,合理分配公积金的使用,确保双方都能减轻还贷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