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唐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满足职工购房需求,唐山市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调整贷款最高额度
《通知》将唐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60万元调整至80万元。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职工最高可贷80万元公积金贷款。
二、放宽贷款年龄限制
《通知》规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男性借款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实际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女性借款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实际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较之前的规定放宽了贷款年龄限制。
三、增加首套房贷款额度
《通知》规定,职工家庭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且符合其他条件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10%。
四、执行免担保贷款政策
《通知》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在购买首套自住房时,可申请免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免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
五、降低首付比例
《通知》规定,职工家庭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且符合其他条件的,首付比例可降低至20%。
六、延长贷款期限
《通知》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从30年延长至35年。
本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唐山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借款额度 = 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 借款比例 × 贷款年限 × (1 + 贷款利率) ^ 贷款年限 - 1
其中:
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指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中实际缴存的金额。
借款比例:根据贷款年限及借款人家庭情况,通常为50%-70%。
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利率:以当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
根据公式计算,以借款比例60%、贷款年限20年、个人账户余额10万元,当前贷款利率3.25%为例:
借款额度 = 10万 × 0.6 × 20 × (1 + 0.0325) ^ 20 - 1
= 10万 × 0.6 × 20 × 2.40265
= 28.83万元
因此,在唐山,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以达到借款人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60%至70%,并受到贷款年限、利率等因素的影响。具体贷款额度需要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唐山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金额
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借款人的缴存额、还款能力和贷款期限等因素决定。
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 = 贷款比例 × (家庭公积金缴存余额 + 公积金冻结余额) × 贷款年限
贷款比例:
首套房:最高可贷90%
二套房:最高可贷70%
贷款年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举例:
假设借款人在唐山缴存公积金已满两年,缴存余额为10万元,冻结余额为5万元,家庭收入为每月1万元,信用良好。贷款比例90%,贷款年限30年。
则贷款额度计算如下:
贷款额度 = 90% × (10万元 + 5万元) × 30年
贷款额度 = 90% × 15万元 × 30年
贷款额度 = 27万元
注意:
以上计算结果仅供参考,实际贷款额度可能根据借款人具体情况有所调整。
具体贷款额度以贷款机构审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