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可抵个人所得税,全款还后还能抵扣吗?
国家为减轻购房者负担,出台了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抵税政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照规定数额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从而减少应缴个人所得税。
对于已经全额偿还房贷的纳税人而言,还能否享受抵扣权益呢?答案是:不能。
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抵税政策的适用期限,是在取得贷款之日起的前五年内(含)。也就是说,只有在贷款期间,纳税人才能享受抵扣。
一旦全额偿还房贷,贷款合同即终止,纳税人也就失去了利息抵税的资格。即使在五年抵扣期内,只要提前还清全部房贷,抵扣权益也会随之失效。
因此,对于已经全款偿还房贷的纳税人,虽然不能再抵扣房贷利息,但他们已经享受了贷款期间的利息抵扣,减轻了当时的购房成本。
房贷抵个人所得税所需资料
为享受房贷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优惠,纳税人需准备以下资料:
1. 房产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2. 贷款证明
房屋贷款合同复印件
贷款还款计划复印件
3. 购房发票
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 利息支出凭证
银行出具的贷款利息证明或对账单复印件,显示扣除房贷利息的明细
5. 身份证明
纳税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6. 税务登记证明
纳税人本人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 其他资料
如已婚,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婚姻证明复印件
如为第二套房贷,需提供首套房贷已结清证明
注意: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抵扣额度以贷款合同中明确的利息金额为准。
每年抵扣额度上限为12000元。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