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与老赖虽有相似之处,却有本质区别,不可混为一谈。
老赖,指因欠债不还或履行其他法定义务而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他们往往是恶意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金融秩序和社会诚信。而个人征信不良,则是指个人因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或信用卡等债务,而导致征信记录受损。
征信不良与老赖的显著区别在于:
主观意愿:老赖是主观上有逃避债务的恶意,而征信不良者可能是由于客观原因(如失业、疾病等)导致暂时无力偿还债务。
法律后果:老赖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后,将面临诸多限制,如限制高消费、乘坐飞机等。而征信不良者虽然征信记录受损,但并不会直接影响其日常生活。
恢复途径:老赖想要恢复信用,必须先偿还债务并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程序较为复杂。而征信不良者只需要按时偿还欠款,即可逐渐修复征信记录。
因此,征信不良者与老赖有本质区别。前者只是征信记录受损,只要及时还款就能修复;后者则是因恶意逃避债务而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恢复信用困难重重。
失信被执行人撤销流程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
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协议的;
人民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申请撤销执行的,被执行人应当向作出执行裁定的法院提交撤销执行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撤销执行条件的,法院应当作出裁定,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被执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得撤销执行:
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主要负责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财产,拒不申报财产的;
被执行人虚假诉讼、恶意执行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撤销后,法院应当在3日内将撤销情况通知有关单位。被执行人应当在收到撤销裁定后10日内,向公布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所有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单位收到证明材料后,应当及时撤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