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利息、罚息计算公式
执行利息计算公式:
本金 × 利率 × 逾期天数 ÷ 360
其中:
本金:执行标的的本金,包括主债权和合法的利息
利率:国家规定的执行利息利率,目前为年利率6%
逾期天数:债务人逾期履行义务的实际天数
执行罚息计算公式:
执行利息 × 0.01
其中:
执行利息:根据执行利息计算公式计算出的利息金额
罚息计算示例:
债务人拖欠10万元本金,逾期180天,执行利息利率为6%,则执行利息为:
100000 × 6% × 180 ÷ 360 = 3000元
执行罚息为:
3000 × 0.01 = 30元
注意:
执行利息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执行罚息从执行利息计算之日起计算。
执行利息和罚息均计入执行标的,由债务人承担。
执行款的利息计算公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执行款的利息从裁判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计算公式:
利息 = 执行款 × 利率 × 迟延履行天数 ÷ 360
其中:
执行款: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确定的履行金额。
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准。
迟延履行天数:从裁判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天数。
计算步骤:
1. 确定履行期届满日。
2. 查询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3. 计算迟延履行天数。
4. 代入公式计算利息。
例如:
裁判文书确定的履行金额为100万元,履行期届满日为2023年3月1日。实际履行完毕日为2024年4月1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6%。
利息 = × 0.06 × (395 - 365) ÷ 360 = 30000 元
因此,执行款的利息为30000元。
执行局罚息计算公式
执行局罚息用于惩罚债务人逾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裁定书确定的义务。罚息的计算公式如下:
罚息金额 = 逾期金额 × 罚息利率 × 逾期天数
其中:
逾期金额:指债务人逾期履行金额
罚息利率: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目前为年利率 4.92%
逾期天数:指从债务人逾期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义务之日的日期
示例:
假设某债务人逾期履行 100,000 元的债务,逾期时间为 60 天,则应缴纳的罚息金额为:
罚息金额 = 100,000 元 × 4.92% × 60 天 = 2,952 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罚息金额不计入本金,仅用于惩罚债务人违反判决或裁定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