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垫资利息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若超过标准,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超过标准的利息。
2. 出借人应当按照标准利率计算利息,多收的利息应当返还借款人。
3. 金融监管部门有权对违规出借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等。
超过标准的垫资利息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借款人应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拒付超出标准的利息。如果出借人拒不改正,借款人可以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请求依法处理。
金融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对垫资利息的监管,打击高利贷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约定垫资未约定垫资利息按欠款算吗
在借贷合同中,如果约定借款人需要垫资,但未约定垫资利息,则是否将垫资视为欠款并计算利息,存在争议。
两种主要观点:
视为欠款计算利息:部分法院认为,垫资属于借款的一部分,因此即使未约定利息,也应当视为欠款并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这是因为垫资为借款人提供了资金使用,借款人应当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
不视为欠款不计算利息:另一些法院则认为,未约定利息的垫资不属于欠款。垫资是借款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的必要支出,不应产生利息负担。合同未约定利息,借款人也没有利用垫资获利,因此不应当支付利息。
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
裁判趋势: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倾向于支持第二种观点,即未约定利息的垫资不视为欠款不计算利息。这一裁判有利于保护借款人的利益,避免其因垫资而承担不合理的利息负担。
如果借贷合同约定垫资但未约定利息,根据目前的裁判趋势,垫资一般不视为欠款不计算利息。但是,具体情况仍需根据合同内容和法院判决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