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个人放贷政策最新规定
为规范个人放贷行为,维护金融秩序,鞍山市出台了《关于规范个人放贷行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适用范围
《意见》适用于在鞍山市从事个人放贷活动的自然人。
二、放贷资质要求
个人放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无犯罪记录;
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和还款能力;
放贷金额不超过其个人资产的50%。
三、放贷行为规范
个人放贷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不得从事高利贷活动;
不得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催收债务;
不得侵犯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
四、借贷登记备案
个人放贷人应当在放贷后10个工作日内向鞍山市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五、违规处罚
违反《意见》规定,将受到以下处罚:
责令改正,限期归还高利息;
没收违法所得;
处以罚款;
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强调,个人放贷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的原则,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金融风险。
鞍山个人放贷政策最新消息
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的最新通知,为进一步规范个人放贷市场,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个人放贷政策:
一、放贷主体资格
1.放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放贷人应当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二、放贷金额及利率
1.个人放贷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
2.放贷利率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年利率上限。
三、放贷合同
1.放贷人与借款人应当签订书面放贷合同。
2.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四、担保措施
1.放贷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物或其他担保。
2.抵押物的价值应当与借款金额相当,并具备可变现性。
五、监督管理
1.鞍山市金融监管局负责个人放贷市场的监督管理。
2.放贷人应当向金融监管局备案放贷信息。
六、违规处罚
1.未经许可从事个人放贷活动将受到处罚。
2.高利放贷将受到严厉打击。
3.侵害借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