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购房利息补贴返款方式
一、补贴对象
凡在2023年3月1日(含)后在临平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均可申请购房利息补贴。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在购房后5年内,每年可申请住房贷款利息补贴,补贴标准为贷款利率的2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返款方式
购房者在符合补贴条件后,向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补贴款项将一次性返还至购房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申请流程
1. 购房者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并签订贷款合同。
2. 购房者取得购房发票和产权证。
3. 购房者向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补贴申请材料,包括:购房发票、产权证、贷款合同、银行卡复印件等。
4. 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给予补贴。
5. 补贴款项直接返还至购房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
1. 补贴申请需在购房后的12个月内提出。
2. 购房者需按期缴纳住房贷款,逾期不还者取消补贴资格。
3. 补贴款项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本金。
4. 本政策如有变动,以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
临平区购房利息补贴返还分为一次性补贴和分期补贴两种方式:
一次性补贴: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在购房合同签订后90日内,须向临平区住建局提交相关购房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补贴款项将一次性发放至购房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分期补贴:
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向临平区住建局申请利息补贴。
审核通过后,补贴款项将从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登记之日起,分24期等额返还至指定银行账户。
返款到账时间:
一次性补贴:审核通过后,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到账。
分期补贴:每期补贴款项将于每月15日前到账。
注意事项:
补贴款项只返还至购房人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
购房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包括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等。
补贴申领时间有期限限制,逾期将无法申领。
具体发放时间以临平区住建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临平购房利息补贴返款流程
临平区房屋购置消费补助资金(即购房利息补贴)的返款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购房条件且已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的个人。
购房日期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首套房或改善性住房。
购房者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0万元且家庭总资产不高于200万元。
二、申请方式
线上申请:登录临平区政务服务网(进入“惠民服务”模块,点击“房屋购置消费补助资金申领”进行在线申请。
线下申请:携带相关材料至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点进行现场申领。
三、返款流程
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购房者将收到短信或系统通知。
购房者根据通知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指定银行网点签订《房屋购置消费补助资金返还协议书》。
签订协议后,购房者可在指定银行网点接收返还资金。
四、材料要求
《房屋购置消费补助资金返还协议书》
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购房者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收入证明
家庭总资产证明
五、返款进度
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返还资金。
返还资金自发放之日起计算利息,若未按时返还,将计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