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首套房贷利率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3年1月5日发布《关于调整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1月8日起,调整适用于各省市的自主选择适用此前发布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标准。
根据通知,新乡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调整为LPR(贷款市场报价率)减60个基点,即3.8%。此次调整后,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较此前的4.1%有所降低,这将有利于降低购房者购房成本,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具体来说,如果贷款金额为100万元,贷款期限为30年,在利率下调前,首套房贷月供为4770.3元,而利率下调后,首套房贷月供将降至4528.2元,月供减少242.1元,每年可节省近3000元利息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利率调整仅适用于首套房,二套房的贷款利率不受影响。同时,利率调整后的具体执行利率由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确定,购房者在申请贷款时可向当地银行了解相关详情。
此次首套房贷利率下调,释放了积极的政策信号,有利于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支持刚需购房者改善居住条件。
2023年新乡首套房贷利率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新乡市人民银行的最新通知,2023年新乡市首套房贷利率调整如下: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点,其中:
5年期及以下含5年LPR:4.3%
5年以上LPR:4.6%
加点幅度
首套房商业贷款:20个基点(0.2%)
公积金贷款:10个基点(0.1%)
示例计算
以贷款金额100万元,贷款期限20年为例:
商业贷款利率:4.3%(5年期LPR)+ 0.2%(加点)= 4.5%
月供:4,921.68元
公积金贷款利率:4.6%(5年以上LPR)+ 0.1%(加点)= 4.7%
月供:5,078.09元
注意事项
以上利率仅供参考,实际利率以银行审批为准。
加点幅度可根据借款人信用情况、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
贷款利率会随着LPR的调整而变化,具体以最新LPR及加点幅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