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中心是一家为浙江省籍大学新生和在校生提供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其他相关资助服务的公益性机构。资助中心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学生提供便捷、高效的资助服务。
资助中心设有综合办公室、信息系统部、资助服务部、信贷管理部、资金管理部和督导评估部等六个职能部门。其中,资助服务部主要负责助学贷款受理和审批、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类项目的评审、发放和管理工作;信贷管理部主要负责助学贷款的贷前审查、发放、贷后管理和催收工作;资金管理部主要负责资助资金的筹集、拨付、结算和管理工作。
资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积极服务于浙江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截止目前,已累计发放助学贷款超过100亿元,资助学生超过100万人次,为浙江省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如果学生有关于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的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资助中心:
电话:0571-,0571-
传真:0571-
邮箱: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0号(浙江省高等教育大厦)
浙江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指南
申请条件:
1. 在校期间未能按时足额偿还助学贷款本息。
2. 毕业后遇到特殊困难,无力按时足额偿还助学贷款本息,且已在我行申请过延期还款。
申请材料:
1. 浙江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申请表(在贷款银行领取或下载)。
2. 困难证明材料(如失业证明、疾病诊断证明、重大变故证明等)。
3.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流程:
1. 向贷款银行提交申请材料。
2. 贷款银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为申请人办理延期还款手续。
延期还款期限:
延期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可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酌情考虑。
延期还款利息:
延期还款期间,申请人仍需支付利息,利息按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计算。
注意事项:
1. 申请延期还款前,应主动联系贷款银行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延期还款期间,申请人应保持与贷款银行的联系,及时反馈自己的情况变化。
3. 延期还款期满后,申请人应按时足额偿还助学贷款本息。逾期未还款将产生不良征信记录。
浙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还款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提供的免息贷款。毕业后,学生需要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管理办法》,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申请还款步骤:
1. 开立还款账户:毕业后在银行开立还款账户,并将账户信息告知贷款银行。
2. 签订还款协议:到贷款银行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方式、还款期限和还款金額。
3. 选择还款方式:浙江省目前提供以下还款方式:
- 自动划扣还款:委托银行每月自动从还款账户扣划还款金額。
- 柜台还款:携带还款通知书到合作银行柜台办理还款。
- 网上银行还款:通过贷款银行的网上银行进行还款。
4. 按时还款:根据还款协议,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还款,应及时联系贷款银行申请延期还款或减免利息。
5. 还清贷款: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贷款银行将出具结清证明,标志贷款已全部还清。
注意事项:
逾期还款会产生罚息,影响个人信用。
还清贷款后,应妥善保管好结清证明。
如有任何还款问题,可咨询贷款银行或拨打国家助学贷款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