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发布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1. 提高贷款额度: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2. 降低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从25%降至20%,二套房首付比例从30%降至25%。
3. 延长还款期限:最长还款期限从25年延长至30年。
4. 优化贷后管理: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后,在提取公积金时,不再要求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明,只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即可。
该政策调整旨在满足居民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调整后,泰安市购房者将享受更低的首付比例、更高的贷款额度和更长的还款期限,减轻购房负担,提升住房可负担性。
山东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山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经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鲁住公〔2020〕14号),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主要内容如下:
贷款最高额度调整:
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济南市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放松贷款额度限制:
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不超过住房抵押价值的70%放宽至85%。
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不超过住房抵押价值的60%放宽至70%。
增加无房家庭认定类型:
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离异人员。
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单身人员,年龄在28周岁(含)以上。
改进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
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
完善贷款业务网络布局,方便缴存人办理贷款。
实施差异化贷款利率政策:
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贷款利率给予一定优惠。
新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满足广大缴存人对住房改善的需求,为山东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告》,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1. 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从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2. 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不变: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仍为40万元。
3. 贷款利率下调:首套房贷款利率下调至3.1%,二套房贷款利率下调至3.5%。
4.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延长:最长贷款期限延长至30年。
此项调整旨在进一步支持刚需购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1年山东公积金贷款新政解读
范围扩大
放宽贷款对象,取消对缴存年限和次数的限制,所有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申请借款。
扩大借款用途,除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还可以用于购买二手住房、偿还其他金融机构住房贷款、翻建、大修、扩建自有住房。
额度优化
调整贷款额度,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二套房为40万元。
优化组合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总额度最高可达120万元。
利率优惠
继续执行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首套房贷款利率为3.25%,二套房贷款利率为3.75%。
符合一定条件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享受利率优惠,最低可达2.75%。
还款方式
提供多种还款方式可供选择,包括等额本金、等额本息、组合还款等。
灵活调整还款计划,支持提前还款、缩短贷款期限等。
其他政策
取消公积金贷款“满贷不贷”政策,提高贷款的可获得性。
加强公积金贷款监管,保障贷款资金安全。
注意事项
具体贷款政策和申请条件可能因地市而异,建议向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
贷款申请人需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并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