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8月20日起,人民法院裁判贷款利息,已从之前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调整为按照LPR的1.5倍计算。此举旨在进一步降低金融消费者借款成本,减轻企业和个人债务负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此项调整适用于2019年8月20日及以后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中涉及贷款利息的计算。
调整后,以2023年5月为基准,1年期LPR为3.65%,则裁判贷款利息为5.475%。相比之前的LPR的4倍计算方式(14.6%),调整后的利息率下降了约三分之二。
此项调整对缓解借款人资金压力、激活实体经济具有积极意义。通过降低裁判贷款利息,可以减轻借款人偿还债务的负担,提高企业和个人的资金周转效率,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同时,此项调整也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准确适用相关规定,合理确定裁判贷款利息,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按月发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这一利率基于18家主要银行的报价,反映了银行向优质企业发放一年期贷款的实际利率水平。
LPR的发布标志着我国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此前,贷款利率主要由央行设定,银行实际执行利率往往偏离央行基准利率。LPR的引入将利率定价权下放给市场,促进了利率市场化的发展。
自发布以来,LPR已成为重要的利率参考基准,广泛应用于各类贷款业务。它既反映了市场资金供需状况,也体现了银行的风险偏好和信贷状况。
截至2023年2月,一年期LPR为3.65%,较2019年8月20日的4.25%下降了0.6个百分点。这反映了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变化,以及央行货币政策的调整。
LPR的发布对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产生了积极影响。它提高了利率定价的透明度和灵活性,促进了信贷市场的发展。同时,它也有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民间借贷案件中的利息计算规则进行了修改,并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施行。
《决定》明确规定,对于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逾期利息:
- 借款人未按期还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 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可以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 逾期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
法定利息:
- 合同未约定利率的,视为双方约定法定利率。
- 法定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其他规定:
- 借贷双方约定利率超过法定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 借贷双方未约定利率的,且未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的,视为没有约定利息。
《决定》的出台,规范了民间借贷案件中的利息计算规则,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债务人的公平待遇。借贷双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合理约定利息,避免因利息纠纷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