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欠款利息如何计算
执行欠款利息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时,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后,所产生的利息。其计算方法如下:
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算:利息从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利率标准:执行欠款利息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计算公式:执行欠款利息 = 欠款本金 利率 逾期天数 / 360
其中:
欠款本金:指法院判决或裁定确定的债务本金金额。
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一般为4.35%。
逾期天数:指从判决或裁定生效之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止的天数。
特殊情况:对于以下特殊情况,利息的计算方式略有不同:
有约定利息率的:按约定利息率计算。
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按合同利率计算。
法院在判决或裁定中明确指定利息计算方式的:按其指定方式计算。
计算举例:
某债权人获得法院生效判决,其债务人拖欠本金10万元,逾期60天。则执行欠款利息的计算如下:
执行欠款利息 = 100,000 4.35% 60 / 360 = 692.31元
需要注意,执行欠款利息是债务人未履行义务应承担的额外费用,其目的在于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避免债权人遭受损失。
法院被执行人欠款利息计算
当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履行金銭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如下:
本金利率
利息本金是指判决书载明的债务金额。利率由法律规定,目前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起息时间
利息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未履行债务,则从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利息。
利息计算公式
利息 = 本金利率 × 本金 × 利息天数 / 365
利息天数
利息天数从起息时间至实际履行债务之日止。
注意事项
判决书中另有约定利率的,按照约定利率计算。
被执行人部分履行债务的,利息按剩余本金计算。
利息计算至实际履行债务之日止,不得超过三年。
案例举例
假设某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张某向李某支付10万元债务,判决书生效后张某未履行债务。
起息时间:判决书生效之日
本金:10万元
利率:LPR的四倍,假设为5%
利息天数:365天(假设实际履行债务时间为起息时间后一年)
利息 = 0.05 × 100000 × 365 / 365 = 1753.42元
因此,张某在实际履行债务时,除偿还本金外,还需支付1753.42元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