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2006年开始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的,学生无需提供担保,毕业后通过签约的商业银行还款的助学贷款。该贷款旨在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学费和生活费等因素确定,最高可达每年12,000元。贷款利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按照规定由学生自主偿还。
为了确保贷款资金的合理使用,广西建立了完善的贷款管理体系,包括贷款申请、审核、发放、使用和还款等环节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贷款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助学贷款真正用于学生完成学业。
自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以来,广西已累计发放贷款数十亿元,惠及数百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该政策有效减轻了学生的经济压力,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为国家培养了大量高素质人才。
广西分行在2007年率先试点发放了第一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推出,有效缓解了高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保障了高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联合发放的贷款产品,以学生家庭所在地的政府作为担保,不需学生家庭提供抵押或第三方担保。贷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
广西分行自试点以来,积极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发展,广泛宣传推介贷款政策,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高校的对接合作,形成了贷款申请、审批、发放、管理的完整流程。广西分行不断优化服务流程,简化贷款申请手续,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为高校学生提供快捷、便利的贷款服务。
截至2023年底,广西分行累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亿元,惠及高校学生12万人次。贷款发放覆盖了广西所有14个设区市和23个县(市、区),缓解了高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保障了高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工作于 2009 年正式开展。
为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缓解广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广西从 2009 年起开始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探索和建立了以商业银行为主渠道、以高校为推荐主体、以诚信体系为保障的新型学生资助模式。
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商业银行提供、学校推荐、学生申请、学生及监护人承诺还款的助学贷款。学生凭贷款申请表、本人及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材料到设在户籍所在地的商业银行申请,学校负责推荐,银行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贷款用途等审核放款。
据统计,截至 2022 年末,广西已累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超过 500 亿元,惠及高校在校生超过 100 万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广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提高了高校学生资助覆盖率,促进了广西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