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贷房产证加名字所需手续
若房产无贷款,为房产证上添加新名字,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 申请人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离婚证)
-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到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 填写《变更登记申请书》
- 提交申请材料
- 缴纳相应登记费(各地标准不同)
3. 身份核对及材料审核:
- 工作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确保真实性
- 审核申请人资格和房产信息
4. 办理登记:
- 确认无误后,办理登记手续
- 更换房产证,添加新名字
注意事项:
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需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
房产共有情况需明确,在申请书中注明。
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利益冲突或纠纷。
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部门。
无贷款房产证加名字所需手续和费用
无贷款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以下手续和费用:
手续:
1. 准备所需材料:
-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 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加名字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夫妻关系证明(已婚)
2. 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加名:
- 填写申请表
- 提交材料
3. 审核并办理:
- 房管局审核材料并拟定加名协议
- 产权人及加名字人签署协议
- 房管局登记备案
费用:
工本费:通常在50元至100元不等
契税: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下,免征契税;90平米以上部分,契税费率为3%
印花税:按加名协议金额的万分之五收取
注意事项:
加名字人必须具有购房资格。
夫妻之间加名字,免征契税。
房产证上已经加过一次名字,再次加名时需要征收契税。
加名字后,产权所有人对房产拥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无贷房产证加名字手续和费用
手续:
1. 准备材料:房产证原件、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拟增加名字人的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已婚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父母子女关系需提供)等。
2. 填写申请表: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并填写《不动产权属变更申请表》。
3. 提交材料: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不动产登记中心。
4. 受理审查: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
5. 缴纳费用:通过审核后,缴纳加名登记费用和手续费。
6. 领取新房产证:经过审核、缴费后,可领取新的房产证,包含所有权人已增加新的名字。
费用:
各地的加名登记费用和手续费标准可能略有不同,一般包括:
加名登记费:约为房产评估值的0.5%
手续费:约为100-200元
注意事项:
加名后,新的所有权人享有与原所有权人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加名登记需要得到原所有权人的同意,并签署同意书。
夫妻双方共有房产加名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父母子女关系加名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
加名登记时间一般为10-15个工作日。
无贷房产证加名字所需手续和证件
当夫妻或其他亲属需要将无贷房产证上增加名字时,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所需证件: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夫妻双方或亲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涉及亲属关系)
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涉及夫妻关系)
其他证明文件(如赠与合同、购房发票等,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办理流程:
1. 申请登记:
前往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所需证件。
2. 审核材料:
工作人员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登记备案:
材料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信息录入登记系统,并颁发新的房产证。
4. 缴纳费用:
根据当地规定,缴纳房产登记费和契税(如有)。
注意事项:
夫妻双方或亲属需共同到场办理。
如需增加未成年人名字,需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办理。
房产证加名字后,共有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房产有抵押贷款,需先解除抵押后才能加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