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
汕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汕头市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
5年期及以下:2.60%
5年期以上至10年期(含10年期):3.00%
10年期以上:3.20%
本次利率调整的背景:
响应国家稳健货币政策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降低贷款人的资金成本,减轻购房负担。
调整范围:
本次利率调整适用于2023年3月1日及以后新发放的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已发放的贷款利率维持不变。
影响:
本次利率下调,将进一步降低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成本,减轻购房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其他注意事项:
具体贷款利率以受理申请时的实际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
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和要求。
更多详细信息,请咨询汕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经办机构。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目前,汕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为两档:
第一档:贷款期限在五年以内(含五年)的,贷款利率为2.75%。
第二档: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全国统一利率,汕头市并没有自行调整的权限。
在贷款利率之外,购房者还需支付以下费用:
契税:房屋总价的3%。
抵押登记费:80元/笔。
评估费:房屋总价的0.5%。
保险费:房屋总价的0.15%。
公证费:房屋总价的0.05%。
以上费用具体金额会因房屋价格、贷款金额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浮动利率,可能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因此,购房者在申请贷款前应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合理安排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