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车通行附加费逾期罚款:
根据相关规定,未按时缴纳柴油车通行附加费者,将面临逾期罚款。逾期罚款的计算方式为:罚款金额 = 应缴费额 逾期天数 滞纳金率。其中,滞纳金率为每日千分之一。
例如,某柴油车应缴纳通行附加费 1000 元,但未按时缴纳,逾期 15 天,则其逾期罚款金额为:
罚款金额 = 1000 元 15 天 0.001 = 15 元
逾期罚款会随着逾期天数的增加而不断累积。因此,建议柴油车主及时缴纳通行附加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罚款。
缴纳通行附加费的方式有多种,包括:
网上缴费:登录当地税务机关网站或手机 APP,即可在线缴纳。
银行缴费:携带柴油车行驶证和身份证前往银行柜台缴纳。
邮局缴费:通过邮政汇款的方式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逾期罚款将计入个人或企业的信用记录,影响后续贷款、办理信用卡等金融业务。因此,请务必按时缴纳柴油车通行附加费,避免承担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信用问题。
海南省外地柴油车通行附加费政策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能源结构,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海南省决定对进出我省的非本省籍柴油货车和中型及以上载客汽车(含皮卡车)实施通行附加费征收政策。
一、征收范围
1、进出我省的非本省籍柴油货车(含挂车)。
2、进出我省的非本省籍中型及以上载客汽车(含皮卡车)。
二、征收标准
每车次收取500元通行附加费。
三、征收方式
1、对进出我省的柴油货车和中型及以上载客汽车,通过独山港港口、海口港港口、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收取。
2、非本省籍柴油货车和中型及以上载客汽车可通过线上缴费平台和现场缴费窗口两种方式缴纳通行附加费。线上缴费平台为海南省公路综合服务网。现场缴费窗口设在独山港、海口港、三亚凤凰国际机场。
四、征收时间
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五、相关说明
1、本通行附加费为地方性收费,纳入海南省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全省公路建设养护。
2、本通行附加费政策不适用于执行交通运输管理部有关规定免征通行费车辆。
3、对持海南省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证明进出我省的非本省籍柴油货车和中型及以上载客汽车,在30日内免征通行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