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下列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债务人履行债务逾期,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八十一条:约定了利息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条:约定的利息包含了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未约定利息的,债权人请求迟延履行期间利息的,应按自迟延履行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具体适用规则:
如果合同中约定利息,则按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迟延利息。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利息,则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迟延利息。
迟延利息从债务人迟延履行之日起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
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利息计算的依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按照下列依据计算迟延履行利息:
一、生效法律文书已有约定
如果生效法律文书中对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方式已作出约定,则以该约定为依据计算。
二、依照国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生效法律文书中未就迟延履行利息作出约定,则从迟延履行之日起,按照国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协商一致
执行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就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标准和方式达成一致。
四、特别规定
对于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计算迟延履行利息。例如,《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对于迟延交货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违约金过低的,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计算方法
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方法为:迟延履行利息 = 未履行金额 × 迟延天数 × 迟延履行日利率
其中,迟延履行日利率为前述依据确定的日利率。
计算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利息的依据包括法律文书约定、国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当事人协商一致以及法律法规特别规定。法院在计算迟延履行利息时,将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appropriate 的依据,以公正合理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