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现发布通知如下:
一、台湾居民在大陆停留逾期非法居留7日以内的,公安机关责令其限期出境,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台湾居民在大陆停留逾期非法居留15日以内的,公安机关责令其限期出境,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台湾居民在大陆停留逾期非法居留超过15日的,公安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台湾居民在大陆停留逾期非法居留且有下列情形的,公安机关不得对其处以罚款,仅限期出境:
(一)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出境的;
(二)配合公安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案件的;
(三)其他法定免予处罚的情形。
五、台湾居民办理出境手续时,应当如实申报在大陆停留情况,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六、对境外人员逾期停留非法居留实行包庇、容留、运送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请相关台湾居民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按时办理出境手续。公安机关将依法加大对逾期非法居留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台湾人滞留大陆超期 90 天处理
根据《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管理办法》规定,台湾居民持大陆居民往来通行证(台胞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在大陆停留不得超过 90 天。如需停留超过 90 天,当事人应在停留期满 30 日前向省级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申请延期停留。
逾期不离境的台湾居民,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将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予以处罚:
逾期停留不满 30 日的,处以每逾期 1 日人民币 500 元的罚款。
逾期停留满 30 日至不满 90 日的,处以每逾期 1 日人民币 1000 元的罚款并限期出境;
逾期停留满 90 日以上的,并处以拘留 10 日至 15 日的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逾期停留超过一定时间,还可能影响当事人的信用记录,并可能被拒签或限制日后入境。
因此,台湾居民在大陆停留期间应严格遵守法规,按时办理延期停留手续或及时出境。避免造成违法滞留,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