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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提出了明确要求的文件是(下列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陈希言 上传提供

发布:2025-01-20 评论 纠错/删除



1、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提出了明确要求的文件是

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指引

为贯彻落实国家绿色信贷政策,促进金融业服务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助于推动金融业更好地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指引》明确了绿色信贷的定义和范围,并提出了绿色信贷分类目录。根据《指引》,绿色信贷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支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气候变化应对等符合国家绿色发展导向的经济活动提供的信贷支持。绿色信贷的分类目录包括绿色产业、绿色项目和绿色行为三个方面。

《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绿色信贷管理体系,包括绿色信贷组织与职责、绿色信贷风险管理、绿色信贷资产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绿色信贷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绿色信贷业务的管理和协调。

《指引》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绿色信贷风险管理,做好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绿色信贷的风险特点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建立健全绿色信贷风险管理体系。

《指引》明确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的激励措施和支持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可以享受优惠的政策支持,包括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率、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指引》的发布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将有利于促进金融业更好服务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国家实现“双碳”目标。

2、下列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3、银监会《绿色信贷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包括

银监会《绿色信贷指引》中不包括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保监会发布的《绿色信贷指引》中所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包括以下机构:

农村信用合作社

村镇银行

信托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

其他经银保监会认定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这些机构不属于《绿色信贷指引》规定的监管范围,因此不受指引中绿色信贷相关规定的约束。

不包括这些机构的原因可能有多方面,例如:

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村镇银行主要服务于农村地区,绿色信贷业务需求可能较小。

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通常专注于特定类型的金融服务,绿色信贷业务并非其主要业务范围。

监管环境不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能受到不同的监管框架和要求。

银保监会将上述机构排除在《绿色信贷指引》之外,考虑到了这些机构的特点和监管环境的差异,并希望通过不同的政策和措施来促进金融体系的绿色转型。

4、银行业金融机构至少几年开展绿色信贷评估

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评估已成为一项重要举措,旨在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根据相关监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须至少开展几年绿色信贷评估?

目前,我国对绿色信贷评估最明确的年限要求为2年。2019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绿色信贷指引》,其中明确:商业银行应在2021年6月底前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负债管理。这意味着,商业银行自2019年开始就应该逐步开展绿色信贷评估工作,至2021年6月底完成全行绿色信贷资产负债的管理和统计。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评估的唯一时间要求。一些金融机构已自发开展了绿色信贷评估工作,例如,中国工商银行在2016年就发布了《绿色信贷评估指引》,对绿色信贷资产的识别、评估和授信决策进行了规范。

总体而言,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评估的年限要求因不同的监管政策和金融机构自身情况而有所差异。但明确的是,绿色信贷评估已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践行绿色金融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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