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最新调整,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通知,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响应号召,下调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具体如下:
贷款期限为5年(含)以下的,贷款利率为2.75%;
贷款期限大于5年,且等于或小于10年的,贷款利率为3.05%;
贷款期限大于10年,且等于或小于15年的,贷款利率为3.25%;
贷款期限大于15年,且等于或小于20年的,贷款利率为3.45%;
贷款期限大于20年的,贷款利率为3.65%。
此次调整后,邵阳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之前均有所下降,将有效减轻购房者的利息负担。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信贷需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贷款对象:
1、在我市范围内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且缴存账户状态正常的职工;
2、非邵阳户籍职工,须提供在邵阳市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上的证明;
3、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均无住房贷款记录。
贷款额度:
1、最高贷款额度为借款人职工及配偶最高公积金基数的15倍;
2、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职工及配偶住房的购买价格。
贷款利率:
1、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二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
2、等额本金还款。
还款期限:
1、借款人年龄与借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70年;
2、借款期限最长期限为30年。
其他规定:
1、借款人除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外,还须缴纳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险费;
2、借款人逾期还款的,按规定收取罚息;
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无需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