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23〕276号),2023年5月1日起,甘肃省平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如下:
首套房贷款利率:2.75%
二套房贷款利率:3.25%
注意事项:
贷款利率仅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适用于商业贷款。
上述利率为基准利率,实际贷款利率可能因借款人资质、贷款金额等因素而有所浮动。
具体贷款利率请以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为准。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平凉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均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和使用公积金贷款。
第二章 贷款申请
第三条 职工申请贷款,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平凉市常住户口或在平凉市长期工作的非本市户籍职工;
(二)缴存公积金满 6 个月以上;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在平凉市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
(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六)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第四条 职工申请贷款,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贷款申请表;
(二)身份证、户口簿;
(三)收入证明;
(四)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五)婚姻证明;
(六)住房买卖合同或购房发票;
(七)其他所需材料。
第三章 贷款额度及期限
第五条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职工家庭住房实际购房款的 80%。
第六条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30 年。
第四章 贷款利率
第七条 贷款利率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第五章 贷款发放
第八条 贷款审批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及时发放贷款。
第九条 贷款发放时,职工应办理下列手续:
(一)签订贷款合同;
(二)办理抵押登记或质押手续;
(三)开立还款账户。
第六章 贷款偿还
第十条 职工应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职工偿还贷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
(一)逾期 90 日以上;
(二)挪用或变卖抵押物;
(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贷款;
(四)其他违反贷款合同规定的行为。
甘肃省平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贷款期限不同而有所区别:
5年(含)以内:2.75%
5年以上至10年(含):3.25%
10年以上至15年(含):3.75%
15年以上至20年(含):4.25%
注:
以上利率为首套房贷款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
个别银行可能根据自身情况对贷款利率进行微调。
实际贷款利率以银行核定为准。
温馨提示:
建议您咨询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商业银行,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贷款利率信息。
平凉市公积金贷款买房最新政策
为促进住房消费,支持居民购房需求,平凉市出台了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具体如下:
一、贷款额度和成数
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住房首套购买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的,可按最高房价的80%贷款;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按最高房价的70%贷款。
住房二套购买,按最高房价的60%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目前为:5年以下(含5年)2.75%,5年以上3.25%。
四、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每月还款一次。
五、其他要求
借款人需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贷款条件。
借款人购买的住房应为平凉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
借款人需提供购房合同、抵押物所有权证书等相关资料。
六、政策实施时间
该政策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该政策的出台,旨在缓解居民购房压力,促进平凉市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意购房的居民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公积金贷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