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之前,民间借贷的利率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前
民间借贷利率没有明确上限,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后
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在2020年之前:
2015年《规定》出台前,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视为合法。
2015年《规定》出台后,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视为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
仅民间借贷利息约定超过法定利率的,借款人有权在出借人主张利息时提出抗辩,出借人不能主张其利息;
如果民间借贷利率显著高于法定利率,当事人还可能触犯法律,如非法经营罪等。
2020年,民间借贷利息受法律保护的范围由以下规定确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例如,2020年1月1日,一年期LPR为4.15%,则民间借贷利息不得超过16.6%。
以下类型的民间借贷不受利息保护:
受托人代为偿还的债务(委托贷款)
夫妻、近亲属、朋友之间的借款
未经书面合同约定的借款
对于超过法律保护范围的民间借贷利息,债务人有权拒绝偿还超出的利息。债权人不得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超额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利息保护仅适用于民间借贷,不适用于金融机构的贷款或其他类型的融资活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如果利息过高,法院可能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