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20首套房贷款新政策
为进一步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对宿迁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家庭,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25%,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具体政策如下:
一、适用范围:
1. 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2. 无住房贷款记录;
3. 家庭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城市在宿迁市。
二、首付比例:
25%,即购房者需最低支付房价的25%作为首付款。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四、其他:
1. 本政策仅适用于新建商品住房,不适用于二手房。
2. 贷款人须符合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条件。
3. 本政策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至2021年6月30日止。
此项政策的出台,旨在促进住房消费,满足刚性住房需求,为购房者减轻购房压力,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宿迁市2020年首套房贷款新政策
为支持刚需购房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宿迁市出台了首套房贷款新政策,具体如下:
降低首付比例: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
调整房贷利率:首套房贷款利率参照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下浮15%的优惠利率。
提高贷款额度: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套房,贷款额度最高可达房屋总价的70%。
增加首套房认定范围:对于家庭综合月收入低于市区户籍家庭月收入平均值的,认定为首套房。
政策适用条件:
购房者为中国公民或有中国永久居住权的港澳台居民。
购房者在宿迁市无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所购房屋为新建商品住房。
符合当地相关购房资格要求。
政策解读:
此项新政旨在降低购房门槛,减轻刚需购房者的经济压力。通过降低首付比例、调整房贷利率、提高贷款额度等措施,有效降低了购房者购房成本,有利于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支持刚需购房者实现住房梦。
宿迁市2020首套房贷款新政出台
为了进一步支持刚需购房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宿迁市人民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对个人首套房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
政策内容:
下调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下调至20%,最低首付比例为房价的20%。
取消限贷政策:取消了苏州市限购政策中关于非户籍家庭只能购买1套住房的规定,非户籍家庭可购买2套住房。
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
执行时间:
该政策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政策解读:
此次首套房贷款政策调整旨在降低购房者的首付压力,减轻家庭购房负担,促进刚需购房需求的释放。下调首付比例和取消限贷政策有利于更多无房户实现购房愿望,提高市场活跃度。同时,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也有助于减轻购房者的还款压力。
专家分析认为,该政策的出台将对宿迁市房地产市场带来积极影响,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成交量回升。